总承包可否自行施工消防工程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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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承包可否自行施工消防工程

部承包方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施工消防工程,如果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以将分包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承包工程出现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签于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题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裂开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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